专业号

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、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并监督实施;二是拟定本县林业发展战略及中、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,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;三是组织开展本县的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,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推广、教育工作;四是组织本县森林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和统计,并据此编制本县的森林采伐限额;五是组织、指导本县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,监督全县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,审批集体、个体林木采伐,办理市内木材运输证,审批本县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;六是组织协调本县森林防火、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检疫工作,办理县内森林植物检疫单证;七是审核颁发林权证,审核征占用林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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